开始查加拉太书的时候,我很自然地会将律法和信心放在同一个天平上,来回比较,善行和信心究竟哪一个更重要,因为我的目光并没有放在神的身上,没有放在他的救恩上。当谈到律法和信心的时候,我会第一时间想到,我并没有好的善行,但是我虚伪的良心使我拒绝承认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信心不足、因为我对上帝救恩的认识是如此的肤浅而无力,拒绝承认我有很多的事亏缺了神的荣耀。
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,我的软弱和圣灵在摔角,我只能将律法和信心放在天平的两端,因为我知道,我只需要说,我有信心,尽管我做得不够好,因此信心对我来说更重要。我尽情地嘲笑加拉太人,嘲笑他们竟傻到去听信错误的教导,嘲笑他们竟重视律法,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信心。
然而这样却使我误会了保罗的意思。保罗从没有说过要废弃律法,更不是痛恨律法;保罗之所以如此与假使徒争辩,甚至不惜咒诅自己、同伴,甚至咒诅天使和所有人,是因为他痛恨那在福音上添加条件的人!他是如此爱惜、珍视、保护那来自神的福音,因为他知道,这是神亲自启示他的。
而我们呢?重视这从神而来的福音、这恩典吗?
——写于25日火车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