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BGM:EVE游戏原声)
很长一段时间,我显然已经忘了曾经在这里开始写博客的目的。当然这并不是说,不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吐槽欲望而写博客;事实上,在我开始把吐槽的主要阵地转向微博的时候,这里就长满了各种奇花异草。
我现在想起来了,我曾经写过一篇给自己的日记,并把那篇日记封存起来,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看,只有十年后的才能重新打开来看。如果我记性再好一点的话,那篇日记就没有意义了,幸好,两年之后的现在我已经基本上忘记里面写的是什么了…我现在只希望十年后我还能记得那篇日记的存在……
其实这就是我开始写博客的目的,不是为了写给谁看,也不是为了写给自己看,而是为了在成长的道路上踩上那么几脚,好让我回过头去看的时候,能够惊讶地发现:站在现在,看着过去,前面站着的依次是,哇哦~普青,文青,二青……
言归正传,如果不是因为在微博上围观最近韩少和方舟子掐架,我也绝对不会想到要到这里写点东西。我平时是不太关心这种事情的,这次是因为偶然间看到了韩少写的正常文章一篇,然后才开始关注这件事情的。当然我才不会去讨论支持谁之类的东西,光看这俩人的文章,谁的逻辑更严密,谁狗急跳墙这种事情其实是一目了然的……
这只是引子,我只是从他们的文章里看到了明显的怒气。人活一辈子,没有发过一次怒是绝对不可能的,怎么样控制脾气,怎么样忍耐,这是一辈子的功课。
如果我们发怒,圣经上说“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”;但是圣经上记载,上帝也发过怒,却被神学家称为义怒,是没有错的。对于这个“矛盾”我们讨论甚至争论了很久,现在想来,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。小时候的时候,如果因为玩火被父母责骂,相信绝对不会有人说父母的怒气是不对的,更加不会有人说,这父母竟然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。不对的就是不对的,上帝的怒气也是因为人的过犯而发,是出于公义的,这种怒气是可以有的。
但是另一种怒气,也就是最常见的那种,就是发脾气。圣经上说的“凡向弟兄动怒”的这个怒就是指的这种怒气。我清楚记得有位牧师在去年11月11日,也就是世纪神棍节那天,给我们上的一堂课。谈到婚后生活的争吵,他说了一句话:血糖低,血压高的时候不要说话!没睡醒,饿肚子,就是血糖低;生气,就是血压高。这种时候说话,后果完全可以设想~
其实这几天我也发了不少脾气。因为要学生会邀请我们参加春晚的表演,我们决定出一个合唱,但是到排练的时候,每一次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缺席,连我自己也放过他们半小时鸽子……提一个提议,被否决一次,理由大部分都是,因为不好意思表演……因为人数相当不确定,计划一次又改一次地改。所以你看,我的怒气从我打的字数去看,都是可想而知的。加上最近学习压力大,又要准备演出的东西,以至于如果我说,这期间我都没有发过脾气,这才是不可思议的!甚至今天快要上场的时候,我还是没忍住又发了最后一次脾气……
于是按照经文,我需要至少被审判两次!
发脾气是人之常情,这并不是为自己开脱,而是事实。但是,圣经又说,“生气却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”(以弗所书4章26-27节)。仔细想想,其实有什么呢?谁的学习不忙?谁不是因为考试,因为要办事,因为在实验室走不开,所以才不能来得呢?连我自己都因为在办事所以迟到了半小时,想着大家一定是能理解的,却还对别人发怒。这种怒气是自私自利,是不合逻辑,是毫无益处的。
说句题外话,其实做基督徒很辛苦。总有人说“诶?你不是基督徒吗?怎么也这么做呢?”基督徒也是人,不是神,我们也会继续做错事,甚至比普通人还错。但是,一个好的基督徒会在做错事之后,受到来自神的责备,哦,原来是我错了!所以我在上台前,意识到自己又做了一件多么2B的事情…于是下台之后,我就向对方道了一个歉。不可含怒到日落,只是一个比喻。发完脾气,能意识到自己的过犯,这更是一辈子的功课。
我想每个人可能都有过和对方掐到互不来往的经历,其实很多时候,双方都有错,却又不肯先认错。我不评论是对是错,应该怎么做,因为这只不过是是否珍惜对方的问题。当然了,那位牧师还说,恋人之间,夫妻之间,不管是谁的错,男人啊,什么尊严,什么威信,不要想了,先认错吧!嗯,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……不管你信不信,我反正信了 - 3 -
好吧,只是有感而发,所以记录一下,省得过几天就忘了。至于如何控制脾气,如果我有心得的话,也就不会写码这些文字了,开头说过,这是一辈子的功课。
再说说韩少跟方舟子吧,作家之间的论争是很常见的,而且其实我还是很乐意看这些文章的,因为你总是能从中明显看出,这个是文青,这个是二青。文章比起当面的吵架来,肯定是要干净一些的,但是依稀还是能感觉出,怒气和脾气参半。今天那篇《人造方舟子》,韩少显然有脾气;方舟子的微博,显然也有脾气。两位都是被拖下水,又斗得正high,没脾气才是不正常的……所以像麦田老师那样子,虽然乖乖地认输,但是还不忘最后小损几下对手的,反倒显得挺没气度的。我对韩少不感冒,但是我很欣赏他的一点是,虽然动怒,有过激的攻击,却是以其人道还治其人之身,合情合理;有人说,有点鲁迅的风范。呵呵,有的时候,胜利固然是值得得意的,但是真正的胜利也许并不是战胜对手这么简单。看戏虽然很爽,但还是盼望两位能够和气收场。
最后的最后,新春快乐!~